7月2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。文件指出:
科学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。统筹风光资源、碳源、水源等要素,结合输运、加注、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,因地制宜规划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。结合市场需求,建设就近消纳利用的风光氢氨醇一体化项目。鼓励风光制氢弱联网、离网模式发展。加快构建绿色氢氨醇储运体系,加强重点区域港口、机场绿色燃料加注和转运基础设施建设。
重点在东北地区,规划建设以外送为主的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。因地制宜在黄河“几字弯”、华北北部、天山北麓等地区,规划建设以就近利用为主的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。到2030年,全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200万吨。
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。拓展可再生能源工业供热场景,鼓励可再生能源绿色原料(燃料)替代,推进绿色氢氨醇在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,探索工业领域天然气掺氢利用。
推进加气站、加氢站、醇氨加注设施等绿色补能服务网点建设,扩大绿色氢氨醇、可持续航空燃料、生物天然气等在交通领域应用。加强绿色氢氨醇柔性离网制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。

原文如下: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
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
发改能源〔2026〕106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、能源主管部门,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,有关中央企业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,深入践行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有关要求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国 家 能 源 局
2026年7月6日

